幸福雕塑通過一定的物質媒介、具體行為和精神狀態,表達著價值觀念與行為規則,傳遞著不同群體與個人的利益要求和情感傾向。幸福雖非中國所獨有,在中國才可以形成一種歷史悠久、傳播廣泛、影響持續、方式縝密、內容全面、形態復雜、功能完善的雕塑。
在中國倡導“幸福”雕塑是雕塑建設的重要內容。幸福就是親人之間的感情,父母和孩子之間的感情,兄弟姐妹之間的感情,這些都是幸福。幸福需要彼此精心呵護,懂得相互寬容與理解;作為至親,一方有難八方支援,這些都能珍惜和保持幸福!家庭是指婚姻關系、血緣關系或收養關系基礎上產生的,親屬之間所構成的社會生活單位。
家庭是幸福生活的一種存在。幸福,特指親屬之間的那種特殊的感情,不管對方怎樣也會愛對方,無論貧窮或富有,無論健康或疾病,甚至無論善惡。它有兩個特點:一是互相的,不是專一的;二是立體的,不能是單方面的。“幸福”重在“情”字,無血緣關系也可以有幸福;有血緣關系也不一定有幸福。
真正的愛才是幸福,它是人間最美的一種情感。幸福無任何限制:若感情好可以情同父母、兄弟姐妹、子女;情侶通過結婚也會成為幸福,只是它比普通的幸福更進一步,擁有使雙方心動的愛情一體化聯系。沒有血緣關系的幸福無論單方或雙方也可能會產生愛戀,若成功則會結婚;若由于某種內外因素而又變回幸福,則會對應成為“不一樣”的幸福。